体育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议及指示,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对内主持学院的全面工作,对外代表体育学院。
二、分配体育学院有关人员的教学、训练、群体、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持编订学院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
四、主持体育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好各类人员的调资、晋级、职务评聘、人事调动等工作。
五、主持制订学院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检查实施。
六、主管学院财务工作,审批各种费用的开支。
体育学院副院长职责
一、主管专业教学副院长职责
(一)主持制订和编写体育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
教学参考书,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安排好教师的
教学工作,下达教学任务书。
(三)主持教师业务进修和教学、科研工作。
(四)领导教研室主任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组织观摩课
和检查课,并进行评议。
(五)拟定教学科研和场地器材计划,经院长审批后交办公室执行。
(六)安排并检查教学秘书的工作。
(七)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内容和标准,检查执行情况,抓好学生成绩 。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公共体育副院长职责
(一)根据省、校群体竞赛工作计划和学校情况,制订校内体育竞赛和群体活动计划。
(二)领导教研室主任认真执行群体工作计划,
(三)协助指导各学院制订体育工作计划,检查各学院群体竞赛活动开展情况。
(四)主持运动训练和运动竞赛工作,聘任和管理教练员。
(五)组织体育宣传报导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六)抓好运动场的群体和竞赛秩序,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拟定群体竞赛、运动训练、场地维修、器材购置的计划,经院长审批后交办公室执行。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
三、主管行政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校、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
(二)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协助院长抓好全院人员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集体活动。
(四)抓好学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五)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办公、教学、实验场所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六)督促和检查全院文书档案的建立和其它管理工作。做好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工作。
(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和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
(八)组织成人学历教育新专业的申报和非学历教育办学的报批工作,拟定招生计划,协助做好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咨询等有关工作。
(九)督促和检查成教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