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临近,为严格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管理,明确教学责任,有效预防和杜绝公共体育教学工作中的事故,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对公共体育课教学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严于律己、衣着得体、文明言行。
二、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学场地,带齐教学材料,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擅自调整上课时间和地点。因特殊原因需调课、停课,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使用规范合理的语言和指令,语言表达准确、简练。
四、教师在期末考试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中,不得由学生代替教师进行考评或者测试。
五、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进度和内容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
六、教师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离开授课地点,应全程参与教学活动。
七、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将学生出勤情况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保存好学生考勤和考试的原始材料。
八、教师应自觉接受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及有关部门的听课和检查,对反馈意见要积极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
以上要求,请各位任课教师遵照执行,并再次认真学习《信阳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执行。
信阳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