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4】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做好贷款政策宣传与受理
202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将于6月3日全面启动,各学院(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还款等最新政策内容,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畅通咨询渠道,宣传推广国家开发银行95593咨询电话,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要认真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中贷款合同到期日应按照以下原则填写: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2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3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最长期限不超过2046年9月20日。
二、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精准上报预测额度
9月3日前(含当日),各学院(书院)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下称“贷款系统”)录入提交“2024-2025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原则上要求预测贷款人数与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的贷款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9月4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我校2024-2025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二)贷款范围、额度及使用
贷款范围: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大于1000元、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总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学生贷款申请流程
登录贷款在线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在线提出贷款申请,同时填写纸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送学院(书院)资助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