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资助育人功能,深化资助育人实效,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追寻榜样之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用奋斗擦亮青春底色,学校决定开展信阳师范大学首届“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
一、动主题
榜样彰显力量,优秀引领成长。
二、评选范围
体育学院2023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名额
体育学院首届“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5名,“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入围奖8名。
推荐参选校级奖学金标兵2名。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本、专科生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见附件2),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书院)。
2.学院(书院)评审推荐。于3月14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候选人的《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发送至唐老师邮箱15138987665@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3月15日晚上7点多媒体教室组织评选大赛,要求每名候选人结合PPT进行不超过5分钟自我展示,现场投票得出排名。
3.校级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小组,于3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评审会上要求每名候选人结合PPT进行不超过5分钟自我展示。通过投票,评出信阳师范大学首届“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10人,“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入围奖10人。
4.宣讲表彰。召开“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宣讲暨表彰大会,由10名“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获得者进行宣讲,并对“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获得者进行表彰。成立由“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入围奖获得者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学院、书院开展宣讲和学习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