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依照依据《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办字〔20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报、班级推选、学院审核,现拟推荐李明旺等6人为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获得者人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李明旺 杨晨豪 张富笑 马振华 张垚鑫 卫英豪
公示时间为:12月10日——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遇节假日,反馈意见正常受理)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4日18:00前向学院反映。
办公室:体育学院106
联系电话:0376-6390671
体育学院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