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地开展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考认真审核,现将认定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者提出书面申述,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联系电话:0376--6390311
地点:体育学院105
体育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