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体育学院党委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开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党委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党委工作。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决议,布置和报告党委工作。
二、了解掌握体育学院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体育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体育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抓好体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体育学院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教育和引导。
五、主持党委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六、抓好分党校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七、加强体育学院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与选拔、后备干部人选,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做好考察工作。与行政负责人一起,做好体育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以及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学院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有计划地做好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
八、负责体育学院的统战工作。关心体育学院统战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他们在学校和体育学院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九、领导所属党支部和体育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党委的决议,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各党支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十、结合体育学院工作特点,切实履行自己所承担的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